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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文章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交通运输、园林和林业、水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申报评选工作的总体方案》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工作,现就2024年市城市建设领域武汉英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人才”理念,推进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以创新价值、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聚焦基层一线,突出成果和实干实绩导向,在我市城市建设领域计划评选50名(个)左右德才兼备、行业公认、有一技之长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团队)。同时,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城市建设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助力争创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二、选拔名额

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计划评选共50名(个)人才(团队)。

三、基本条件

围绕加快推进“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树立基层一线和实干实绩导向,申报人才(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在汉全职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爱国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得到群众认可。

(四)长期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践行实干精神,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操作水平,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五)人才团队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团队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已稳定合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显著的实绩实效。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按照市委人才办总体安排,统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各市、区责任单位转发《申报通知》,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深入宣传、组织发动、排摸推荐、辅导申报、政策解读工作。

(二)推荐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形式包括用人单位推荐和人才(团队)自荐,用人单位和人才(团队)通过“武汉人才工作网”(https://www.whrcgz.gov.cn/)进行线上申报。

1. 用人单位推荐:武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团队)。

2. 人才(团队)自荐:具有特殊技能、特别优秀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技术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团队),可以进行自荐。

1名(个)人选(团队)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领域的专项计划,不得多头申报、跨领域申报;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或武汉英才计划战略科技、产业领军、优秀青年等人才专项的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归口初审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分别指导相关区级责任单位进行线上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中来自一线的人才(团队)占比不低于80%。初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拓宽选拔视野。人才(团队)来源应尽量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相关企业、设计院所、大专院校、自主创业),避免“同质化”。

2. 强调实绩导向。人才(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引领创新、改革攻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大小工程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突出“一技之长”。突出选拔具有绝技绝招(如污水治理、地铁维护、安全应急等方面)、能够解决群众身边小事(如墙面漏水、电路老化、管道查漏等问题)的基层一线人才(团队)。

通过审核的申报对象填写《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申报书(2024年版)》,向初审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各初审单位应当对人才(团队)的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严把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人选(团队)申报书、佐证资料清单》和《初审推荐人选(团队)信息汇总表》,与初审推荐人选(团队)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相关市直单位。

(四)专家评审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分别组织开展所负责领域范围推荐人选专家复审。各单位经过集体审议后确定所负责领域范围推荐人选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汇总,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市直责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开展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由其制定专家评审方案,并组建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通过审阅人选的申报书和佐证资料,按照人选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综合考虑人选情况,以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判,按得分排序形成《差额建议人选(团队)名单》。

(五)部门审议

1.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差额人选(团队)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等部门意见。

2. 复核确定等额人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确定《等额建议人选(团队)名单》。

(六)确定人选

市委人才办汇总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议人选(团队)名单,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才(团队)。

五、申报时限及方式

(一)申报时限

2024年9月30日截止。

(二)申报资料要求

严格按《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城市建设领域申报书(2024年版)》中的《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同胶装成册(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初审前提交申报材料册一式3份,同时,提供word和PDF扫描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有关要求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将撤销其入选资格。

附件:1.城市建设领域初审部门

      2.城市建设领域各区初审单位联系方式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市水务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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