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建〔2021〕3号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全面实施《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做好相关考试科目的衔接和考试成绩的认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附件: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