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ps
由上述案件我们可以得知,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设计单位逾期交付设计成果,只要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并且有证据证明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就不应认定为违约。但设计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的是逾期交付的期限要合理。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并不是设计单位拿来无限顺延工期的挡箭牌,而是有一个合理的范围的限制。具体顺延周期应当结合设计重大变更新增的工作量、工作难度等予以认定。 2、涉及设计活动的相关资料应当注意保存。对于导致工期延期的事实,应当及时通过书面资料等方式予以证据固定,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资料清单,原设计任务书,发包人修改意见,工程量变更(设计面积变化)等。对于发包人变更要求的,应当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固定证据资料;对于发包人未下发书面资料的情况,设计人可以通过微信、邮箱或者以视频、录音方式及时固定现场实际情况。 3、工期延误的事项出现时,设计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特别是当合同中约定了“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未报送工期顺延索赔视为工期不顺延”。若承包人未按时提出工期顺延,就会陷入被动情形,面临违约和赔偿的风险。 设计合同履行是一个过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发生设计周期延长、设计内容变更、设计费用增加等情形,建议设计单位与发包人以书面的形式对变更内容、工期顺延予以明确,防止产生纠纷。 此外,本案中关于交付时间的约定是可供参考的,常见的设计成果交付时间有明确具体的日期和约定交付的周期,即约定多少日内交付。采用交付周期约定的模式,设计人可以通过对开始日期的确定条件进行设置,来降低设计人工期延期的风险。例如,本案中双方约定了交图时间为“项目工可批复后,业主相关资料齐全后40个工作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这样约定可以降低设计人交图逾期的风险。 |